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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54


結婚紀念日  2009年12月26日



2009/12/23
結婚登記日的前三天
是要去戶政機關"結婚登記預約申請"的日期
早上上班後才想起這件事情
通常我只關心場地的事
這些都是臨時收到手機行事曆通知才發現的
 
決定要依計畫在今天就去申請預約結婚登記
戶政機關規定三天前可做"結婚登記預約申請"
就是預約三天後當作結婚登記日
結婚登記日 = 婚姻生效日
婚禮後可能會完全忘記這檔事
忘記登記可不太妙呀

把這個任務交給日本妹團隊處理
日本妹打電話去問
應攜帶文件 :
1.雙方之戶口名簿 
2.雙方之國民身分證 
3.最近2年內的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

     ... 臨時當然沒有大頭照, 用戶政機關電腦裡存檔的照片就可以囉
4.結婚書約 
5.換證規費50元

 
結婚書約不必太精緻
因為是戶政機關要留檔的
只要符合規格就可以了
結婚書約
內容除了要有新人資料之外
還需要2名成年人簽名
當作見證人 
只要簽名即可,不必出席喲
連他們的ID都不必寫
見證人 ~
剛好就是在家裡的 日本妹 & 她的友人 啦

松山區戶政事務所的小姐詢問
Q : 見證人兩人都是本人親筆簽名的嗎?
A : Yes!

Q : 見證人兩人都滿20歲了嗎?
A :  (遲疑了一會兒) ... Yes ~


日本妹的友人滿20歲了嗎?
我們也很狐疑
印象中是18, 19, 20...?
今年可能剛好20吧
傻傻的我們還開始說著
以後
如果要訴請婚姻無效
就要努力找出這位友人啦!


戶政機關小姐態度超溫和
還不斷的給予我們祝福
害我都害羞了啦 ~

手續完成之後
小姐請我填寫一張預約時間的文件
我戶籍的里長會親自登門贈送一份結婚祝賀禮物
其實賓客名單中已經確定
婚禮當天里長會出席我的喜宴
所以請他直接帶來就好了咩

身分證 / 配偶欄
拿到了重新換發的身分證
配偶欄多了 venes 的名字
結婚登記還真簡單耶
三天後結婚登記就生效了
我就要升格當幸福人妻啦

羞呢 ~


 
台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
地址:10566臺北市八德路四段692號4樓(交通指南) 
電話:02-2753-3043

結婚專區 : http://www.sshr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8822&CtNode=1976&mp=102041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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